×

重要提示

为确保您第一时间收到
最新审计行业大事、方法案例、报告模板等
请务必记得搜索或扫码关注公众号【内审网】

内审网公众号,ID:neishenwang

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审计:问题、建议

2024-09-12 06:05:00
转贴
2939

浅析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近年来,为促进渔业转型升级,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中央财政安排了大量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支持各地渔业发展。笔者在对本地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审计中,发现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不利于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应当引起重视。


一、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现状 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是中央财政对现代渔业装备设施建设、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进行适当奖补的共 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分为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和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直接补 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使用,旨在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近三年来,笔者所在的地区按照本省“虾十条”“鳝七条”的指导意 见,依托本区域良好的生态资源和产业基础,利用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重点实施了“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小龙虾产业 提质增效工程”“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设施渔业”“淡水产品产业链建设”“高素质农民培育”“水产 养殖三新推广示范”“水产绿色健康五大行动”等项目,全力发展本市现代渔业,实现水产大市向水产强市跨越。


二 、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从中央到省关于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相关指导意见和规定都明确了补助资金支出范围和标准,但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 违背文件规定,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资金的情况。


一是超范围奖补。本地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主要是支持具备加工冷藏能力的 渔业企业及合作社等购置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等设施和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等设备。但由于本地主管 部门对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把握不准确、不全面,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导致资金被企业用于非水产生产经营,背离了促 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是超标准奖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 的通知》明确要求,现代渔业装备设施中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项目设施设备建设补助上限不超过总造价的30%,每个项 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但主管部门未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对部分项目设施设备建设补助突破总造价30%的限制, 多支付企业发展补助资金。


(二)资金投入审核验收方面


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大多为事后奖补,需要主管部门对申请奖补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符合条件通过验收后提请财政部门 拨付资金,所以审核验收环节直接关乎到补助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笔者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资金投入后的审核验收 流于形式,“纸面验收”导致部分企业造假骗取资金。主管部门未严格履行专项资金监管责任,对项目申报、验收等环节审 核把关不力,通常是以纸质资料审核为主,较少深入现场实地验收,或对资料内容真假没有鉴定辨别,或对部分资料时间、 金额等逻辑关系没有核验。部分企业受利益驱动,利用主管部门审核不严格的漏洞,伪造、编造各类资料骗取补助资金,如 虚增设备设施单价、虚开发票、伪造验收合同等,最终导致补助资金受损。


(三)资金使用效益方面


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相关指导意见和规定明确要求对补助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但本地有关部门对绩效管理的 必要性、重要性缺乏认识,存在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在绩效管理指导、监管、实施方面都存在缺位。笔者在调查中发现, 有些补助资金项目虽然在实施方案中编制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但是没有配套制定具体可行的绩效考核办法,仅是为了应付 上级部门绩效目标考核的要求。有些项目绩效考核目标过低或虚高,无法发挥绩效考核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有些项目 在验收环节直接忽略绩效目标考核,让绩效考核“纸上谈兵”。


三、 加强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堵塞管理漏洞


地方主管部门应在准确、全面把握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完善本地区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细则等制度,明确 资金使用范围、资金测算分配、资金下达和使用管理、监督和绩效管理等方面要求。同时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对制度执 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对执行不力、执行变形的情况及时通报纠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员认真落实制度要求,保 障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安全性、效益性。


(二)严把渔业补助验收关,发挥扶持实效


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渔业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全程监督,成立验收小组,明确责任分工、验收标准、验收环节,深入 企业现场开展实质性审核,严格审查奖补企业的投资情况、设备安装运行情况,确保企业申报数据真实准确,补助资金真正 用于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同时,应依法引入社会力量,委托具有资质,公信力强的第三方机构对当年度渔业发展奖补项目 进行验收,出具结果报告,供主管部门验收参考。另外,压实验收主体责任,精准追责问责。要按照项目“谁审签、谁负 责”的原则,对骗取补助资金的,除全额追回补助资金外,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到项目建设有人 管,资金风险有人担。


(三)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各项绩效指标, 积极开展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加强绩效全过程管理,主动接受上级部门项目绩效评审。财政部门应加大财政资金绩效 的审核力度,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予以保障,对低效无效的项目资金 予以削减或取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出现形式主义,让绩效评价管理机制真正地发挥效应。


● 文章来源湖北省审计厅网站,作者:天门市审计局 李巧 原文网址:

http://sjt.hubei.gov.cn/sjzx/sjwh/zhlt/202409/t20240902_5323070.shtml 版权归作者所有,观点不代表内审网立场。部分图文源于网络,已标注作者信息,部分无法查明联系作者及首发来源,旨在促进行业交流共进,仅作互助学习之用,如不便分享,请联系删除。

发表评论
评论通过审核后显示。
培训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