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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经典案例】出纳5年侵吞1000多万,内控和审计怎会通通失灵?

2018-06-12 06:05:00
内婶儿
原创
4175

近日,内婶儿(个人ID:1460394675)看到一则让我感到震惊,相信也会让内审内控人员有些汗颜的舞弊(职务侵占)案件。通过这个案件,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舞弊三角论的现实写照,也能更加深刻的帮助理解,内控框架理论对于实战业务的指导意义。愿下文的分享能抛砖引玉,也欢迎童鞋们文末留言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


关于评论交流,先插录极个别人针对《 一个举报调查,竟反让审计团队陷入绝境…》一文的连续偏激留言(部分已自行删除):

在此,声明几点:

1.本人还有内审网的伙伴们、以及绝大多数内审网粉丝向来注重内审实战、不拘泥于书本概念,内审网向来主张将各类经典实战案例与理论知识进行结合并免费分享,向来坚持协助行业伙伴,特别是帮助行业新人加速成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推动行业发展。

2.我们坚决反对那些理论无用的论调,须知,现行最普世的教学体系大都是以理论学习为主,有理论基础后再进行实践创新。如果理论无用,全球的学校价值何在?须知,前人无数次的实践才能发现规律,通过总结最终形成理论体系,而后人的每一次实践进步与创新,也都是站在前人千百年的理论总结基础之上,少有耳闻何人放弃已有理论,从0开始进行实践总结。

3.内审网向来推崇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平和交流、互通有无的价值观,基于此价值观,内审网现有社群、论坛平台氛围均非常融洽。内审网认为,有些领域和选择本就没有对错之分,所以观点可以不同,意见尽可相左,但,这并不代表我们会接纳网络喷子,相反,我们坚决反对极个别人,在留言区以自命清高的姿态低俗发言,将一些网络不良风气带入内审网。

>>案件回放

案件主人公是南通市某知名快餐连锁企业的一名女出纳员云朵(化名),从公开信息来看,该出纳在5年时间内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企业账户资金1000多万元,而直到她到公安机关自首,案件才“浮出水面”。云朵自首后,崇川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犯罪嫌疑人云朵(化名)批准逮捕。

看到这里,作为一名内审行业人员,不能不感到惊讶,通常来讲,资金管控流程是公司最敏感,最严格的领域,而一名出纳,是如何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能持续绕过会计、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等各种监督岗位,及支付审批、资金对账、外部审计等一系列的控制手段的呢?而且,可笑的是,直到最后,还是其本人自首,案件才得以曝光。

1.侵占千万资金

报道显示,云朵是一名“80后”,老家在江苏盐城,大专文化。2005年,云朵应聘到一家知名快餐连锁企业工作,做过仓库保管、收款出纳,扬州、上海、苏州许多城市都转了一圈。有了工作经验的积累,云朵在2007年被公司安排到南通分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和出纳工作,掌管南通公司所有的支出资金,每年经手数千万元的款项。

岗位很关键,待遇却不高,云朵每个月只有2000多元的工资。云朵平日里喜欢泡吧、唱歌,爱买衣服,到处要花钱,微薄的薪水根本无力支撑她的日常消费。

来到南通后,云朵的心态开始失衡,公司每年支出这么多钱,自己却拿着一点可怜的工资。她不甘心,慢慢开始在自己掌管的“一亩三分地”里寻找机会。2011年,云朵发现公司对申请金额放得比较宽松,她觉得这是漏洞可以利用。云朵便开始以各种名目向总公司多申请一些资金,除去支付员工工资、供货商货款、公司水电房租等正常开支,她拿支票去银行取出多余的钱,供自己花销。虽然通过一些手段屡屡逃过财务审查,但云朵对支票支取公司账户的现金还是有所忌惮,毕竟有诸多不便。2014年,银行推出了转账取现功能。云朵眼前一亮,立刻将公司的账户绑定到了一张银行卡上。有了这张卡,云朵便通行无阻,直接将公司账户的钱划到自己的个人银行卡上,随便支取使用。

侦查机关初步查明,2013年3月初至2018年4月底,云朵利用其单位出纳的职务之便,疯狂作案,共侵占单位账户资金高达1000多万元。

这些钱,云朵大把挥霍,除了买豪车、买衣服、买化妆品,还给男朋友开店、买车。有了这些钱,云朵在外面出手更加豪爽,和朋友吃饭唱歌从来都是她来掏钱,俨然一个富婆。据云朵交代,自己特别喜欢买皮草,家里有十几件。

虽然手中握有巨款,云朵的内心却从没有安稳过。2018年4月26日,云朵到公安机关投案。警方当日立案进行侦查,云朵被刑事拘留。

2.两个“关卡”成功破解

云朵将公司1000多万元的资金占为己有,她摸准各种规则漏洞、人性软肋,一次次逃避监管。

云朵刚开始作案时,遇到的第一个关卡就是每个月单位会计要审核银行的对账单。用了多少钱、什么时间用的、账户剩余多少,对账单上清清楚楚。不过,这难不倒云朵,她早就想好后路。对账单是她这个出纳去银行拿回来的,想动点手脚还不简单?

对账单一拿到手,云朵马上用软件重做一份,把真的那份毁掉。假的对账单,除了云朵自己的花销记录被删除,余额相应修改,其余支出流水都和真的对账单无二。会计的职责就是书面审查对账单,主要看支出和发票是否符合,不直接接触银行或是查看账户余额,这些云朵心里明白。一开始,会计也纳闷,怎么对账单没有银行盖章了?云朵就搪塞说银行忘了。几次下来,会计也就没有多问。后来到了2014年,云朵用银行卡转账的方式侵占资金时,假的对账单应付会计审查还是屡试不爽。2017年,云朵担心东窗事发,趁会计不在从办公桌上拿走并销毁了一批假的对账单。

第二个“关卡”难度提升。2012年开始,总公司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每年一次的询证,其实就是专业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把询证函寄给单位出纳即云朵本人,询证函上写着公司支出账户应有的余额,然后由出纳拿着询证函去银行,银行会核对询证函上余额与公司账户的余额是否一致。如核对一致,银行便会在询证函上盖章确认,出纳再把银行盖好章的询证函寄回给会计师事务所。

云朵能第一时间拿到询证函,询证函第一张纸上会显示公司支出账户应有的余额。云朵会将询证函的这一张拿掉,重做一张塞进去。因为银行只在询证函的最后一页盖章,所以云朵替换了第一页没被发现。待银行核对确认盖完章后,云朵再把原本询证函的第一张换回去,寄回会计师事务所。

3.难度升级依然闯关

然而,2014年开始,询证有了“升级版”,会计师事务所改为直接邮寄询证函到银行的方式来核对公司账户余额,不再由出纳两头跑。不过在寄送给银行之前,会计师事务所会先把询证函寄到云朵所在的分公司,让会计和出纳盖章再寄回去。

这次,云朵要施展“腾挪之术”难度大了很多。她知道这次“升级版”询证的厉害之处,重新谋划着如何渡过这次难关,两头要骗,还都不能露出马脚。

她推算出会计师事务所将询证函寄到银行的时间,然后去银行对工作人员说,当天有个快递会从她们公司寄来,但内容有误需要拿回去更改,之后会再发一份给银行。因为云朵经常跑银行,快递细节说得比较详实,银行工作人员会把会计师事务所寄来的信退还给云朵。拿到信,云朵还是按照老办法换掉第一张纸,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寄到银行。这一次,云朵把会计师事务所和联系方式全部改掉,让银行寄到指定地址。银行的询证函一拿到手,云朵再把正确的询证函第一张纸替换上去,重新以银行为发件人寄去会计师事务所。

就这样通过周密的算计,云朵几乎没有露出什么破绽。偶尔一两次出现快递寄送时间偏差,云朵含糊其辞,把责任朝对方推去。银行问就说会计师事务所搞错了,事务所问就说银行出了差错。就这样,云朵熬过了高难度的审查。

在案件进入审查逮捕环节后,承办检察官指出,“其实无论哪个环节,只要稍一深究,云朵的不法行径必定无所遁形。”但现实是,这么多监管制度和措施居然集体失灵。(本案件素材来源于南通网)

相信,童鞋们看完案件回放后,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其实,很多舞弊事件的发生,都是由一个个所谓的偶然叠加最终成为必然。

>>控制与监管分析

对于本案例,从内部控制以及外部监管角度来看,至少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1.控制环境方面,管理层对于内控重要性,风险敏感性认识不够,才会赋予出纳在负责现金、银行存款外,直接对接银行函证的职责,才会有会计对账浮于形式,其他内部监督均未发挥作用的情况出现。

2.控制活动方面,既有控制执行不到位。从公开信息来看,如果会计履职到位,完全有机会尽早发现出纳舞弊行为。会计在对账环节,发现对账单未加盖银行印章,理应进一步跟进,或者对于目前普遍开通网上银行的情况,可以直接在线查证账户交易记录及余额。


3.作为第三方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按照执业准则实施审计,过程管控存在漏洞,特别是早期直接将函证交由出纳办理,更是严重违规。而对于询证函未要求加盖骑缝章客观上为该出纳的舞弊手法提供了可能。

4.银行工作人员风险意识欠缺,对于银行自身作为收件人的函件,直接因关系熟络,擅自交由他人,在此为舞弊开启大门。且不对由其证明的文件加盖骑缝章留下了一定的风险敞口。



>>舞弊三角论

此外,在内婶儿看来,此案也是舞弊三角论(压力、机会、借口)典型的现实写照:

1.压力,是舞弊者的行为动机。刺激个人为其自身利益而进行舞弊的压力大体上可分为四类:经济压力,恶癖的压力,与工作相关的压力和其他压力。本案中,舞弊者每个月只有2000多元的工资,平日还喜欢泡吧、唱歌,爱买衣服…微薄的薪水根本无力支撑她的日常消费,所以经济压力可谓十分明显。

2.机会,是指可进行舞弊而又能掩盖起来不被发现或能逃避惩罚的时机。主要有六种情况:缺乏发现舞弊行为的内部控制,无法判断工作的质量,缺乏惩罚措施,信息不对称,能力不足和审计制度不健全。通过上文的控制与监管分析,很明显,对于舞弊者来说,是存在此类机会的。

3.借口,也就是自我合理化。是在面临压力、获得机会后,真正形成舞弊的最后一个要素,即舞弊者必须找到某个理由,使舞弊行为与其本人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相吻合,无论这一解释本身是否真正合理。舞弊者常用的理由有:这是公司欠我的,我只是暂时借用这笔资金、肯定会归还的,我的目的是善意的,用途是正当的,等等。在本案中,明确提到,舞弊者来到南通后,发现公司每年支出这么多钱,自己却拿着一点可怜的工资,她不甘心,心态开始失衡,这会间接导致其认为公司亏欠于她,这正是自我合理化的一种典型体现。

而对于本案例,内婶儿最大的感触就是,与“人治”、“法治”关系类似,在组织持续发展过程之中,更值得相信的还得是真正落地的机制,而无数案例已经证明:人,作为机制中的一个要素,并不能提供超越机制的全面、持续性相对合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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