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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2-04-23 06:55:00
瑞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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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瑞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4月6日至6月30日,对瑞安市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并送达了审计报告,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审计报告梳理问题清单,落实责任分工,逐条分解任务,明确具体要求,逐项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专人全程跟踪督办整改,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部分‘二次分配’预算下达不及时”的问题。经对报告指出的“二次分配”预算项目逐条分析,主要是由于预算编制时部分乡镇(街道)未落实好项目前期计划,导致项目资金不确定,市财政局难以准确分配资金,造成预算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局已采取以下措施强化“二次分配”预算资金管理:


一是督促乡镇强化预算细编。限定“二次分配”时间,并督促预算单位按规定及时分配。同时,进一步完善预算项目库管理,要求各乡镇(街道)尽早做好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编准编细项目预算,尽量细化到具体项目单位,做到项目等钱。二是牵头拟定办法加强考核激励。牵头拟定《瑞安市部门(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并将“二次分配是否及时”和单位资金执行情况纳入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绩效考评计分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部门之间二次资金分配。其他部门或下属单位预算由本部门统一代编的,要求在“二上”环节细化到具体部门(单位)具体项目,不得以代编形式留在本部门。


(二)关于“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不彻底”的问题。市财政局前期已组织各部门单位对银行存款开展了全面自查并多次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执行。截至2021年10月底,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为进一步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下步,市财政局将采取以下举措:一方面,严格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在2022 年市级预算编制工作中明确规定,对当年度本级部门项目预算结余一律不予结转。对已结转一年还未执行完毕的乡镇(街道)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由市财政予以清理回收。部门公用经费、个人公务交通补贴采用先收后追的方式,年终由市财政统一回收。部门将上年结转上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当年未使用完毕的,由市财政予以清理回收。另一方面,强化盘活监督工作。对于转移支付结余资金,加大资金盘活力度,统筹考虑的同时,督促预算单位定期报送本单位清理工作进展,并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执行较慢的部门深入分析原因,督促推进项目执行,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


二、其他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于“部分PPP项目建设期延期”的问题。6个PPP项目建设期延期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政策处理延期及土地指标分配调剂问题;为避免市区多条主道路同时施工严重影响交通,工程错峰实施;因疫情、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误工导致延期。目前,其中5个项目已完工,1个未完工项目经建设单位向市政府请示同意延后至2022年春节后再开工。为加快推进PPP项目建设,下步,市财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出台我市PPP项目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引导建设单位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二是科学谋划。加强我市PPP项目前期谋划落实工作,科学编制PPP项目前期论证方案。三是加强监督。定期开展PPP项目执行阶段的检查监督工作,确保PPP项目顺利推进。


三、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个别自收自支单位未纳入编报范围”的问题。以前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由纳入部门决算管理范围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逐级编制。2019年12月12日,财政部对《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进行修订,规定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范围包括部门及部门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包括企业(集团)下属的事业单位。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我局未按以往年度惯例举办线下业务培训会,而是通过公文发文形式传达财报编制范围发生变动的相关规定,同时在钉钉业务群转发培训视频、资料,并及时做好疑难问题解答工作。但由于相关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未准确向下属单位传达相关文件规定、涉及的自收自支单位申报的主动性不强等原因,造成个别自收自支单位未纳入编报范围。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市财政局编制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时,已将上述单位纳入编制范围。为进一步规范自收自支单位财报编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下步,市财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督促各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充分反馈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变动情况,市财政局配合核实;二是加强对年度财报编制工作的业务培训,针对修改变动部分政策内容向预算单位作着重提示;三是通过要求全面自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强化对预算单位执行情况的监督。


(二)关于“部分公共基础设施未纳入固定资产”的问题。目前,交通系统尚无对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入账的标准和规定,这是普遍存在的情况,财政部、交通部已要求各省地方将基础设施进行固定资产入账,我省具体标准和规定尚未出台,市财政局将持续关注相关固定资产入账具体标准和规定的制定情况,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出台相关细则,并加大对相关预算单位的培训力度,严格落实整改。


(三)关于“竣工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问题。竣工基建项目没有及时转固的原因较为复杂,如中标方破产或经济纠纷、项目未立项、项目不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未办理,等等。目前,6个项目已转入固定资产,119个项目可转固定资产的项目已加快相关流程,18个不可转固定资产的项目进行费用化处理。下一步,市财政局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具备转固条件基建项目的转固工作,为加快竣工基建项目转固速度,市财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委托中介机构介入财务决算办理,对具备转固条件的工程加快转固工作进度;二是对不能办理转固的工程按不同原因报市政府有关领导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应转尽转;三是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处理相关会计业务。


(四)关于“部分重大资产项目未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体现”的问题。该问题涉及的预算单位对提供的财报数据详细度把握不够,因有几个地块面积缺项无法统计总数,在填报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时储备资产面积空缺,并未及时就该特殊情况与财政部门沟通。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市财政局在编制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时,已反映所有项目,并备注没有土地储备面积的项目。为防范此类问题,下步,市财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高预算单位对编制财务报告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报表数据真实性的核实;二是增强与预算单位的信息互动,及时沟通解决疑难问题;三是对预算单位财报数据采取多层次审核,防止出现疏漏。


瑞安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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