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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报告(教育行业相关)

2022-08-30 0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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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市教育局网站;整编:内审网

市审计局: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甬审行调〔2022〕1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并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学校落实整改责任,深刻剖析原因,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程序流程,从机制上、制度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直属公办学校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实施不到位,学位供给不足的问题。

1.部分直属公办学校未能实现教育设施专项规划要求的校区改扩建,导致高中段学位的供给保障需依靠超设计规模(扩班)、缩减功能用房增加教室等方式解决。

2.部分直属公办学校存在扩大班级数、扩大班额数招生的现象。

整改措施:我局将与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根据宁波市适龄人口情况,制订市区学校建设规划,合理布局,有序推进高中段学校建设,有效缓解学位紧张的局面。

(二)关于直属公办学校学生奖助政策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普高专项资助经费政策执行力度不均衡。

整改措施:我局将全面核查直属高中段学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结余情况,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和执行力度,针对年度无法执行的沉淀资金,在2022年度学生资助经费拨付过程中进行针对性核减。

2.部分中职校内奖学金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甬江职高、鄞州职高和古林职高均已制定校内奖学金评选制度,并将于今年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相关学校严格执行校内奖学金政策,确保优秀学生激励到位。

(三)关于直属公办学校教师编制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师训经费预算安排及使用不够科学、有效的问题。

1.教师编制设定不够合理,编外人员使用比例较高。

整改措施:一是核定编外用工数量。我局已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核定直属学校(单位)编外用工控制数,实行编外用工总量控制,2021年核定控制数共629名;二是健全管理机制。2021年出台《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甬教人〔2021〕254号),从制度层面对直属学校(单位)编外用工管理进行规范和完善。三是加强统筹管理。加强计划调控,要求学校制定学年编外用工聘用计划,严格控制聘用人数,确保编外用工总数不超控制数。

2.绩效工资中绩效因素体现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直属学校(单位)绩效统筹分配方案。根据绩效分配相关政策,调整优化直属学校(单位)绩效统筹分配方案,确保基础额度,加强考核分配,强化专项奖励,在总量分配上进一步发挥绩效工资和部门奖励基金的缴励导向作用;二是指导完善直属学校内部绩效分配制度。研究制定《直属学校(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明确教学工作量津贴标准和班主任津贴标准,坚持绩效分配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明确考核奖要求,向教学业绩突出人员倾斜。设立校长专项奖励基金,强化专项奖励,切实拉开绩效差距,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活力。

3.师训经费预算执行率不平衡,使用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直属学校师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建立校本培训年初计划审核、年中推进落实、年终总结考核机制,提高师训经费使用效率;二是积极协商市财政局,合理调整教师培训经费标准。同时加强培训费用的指导和管理,要求培训机构结合实际参与培训人数、培训地点、配备师资力量和发生的管理费等,合理确定成本支出,要求学校在综合定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四)关于部分直属公办学校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1.与高校合作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指导学校与XXX签订补充协议,细化项目任务指标,明确阶段性活动安排,并加强项目推进过程监督[各类审计方法案例报告模板关注公众号内审网可查阅获取,内审网注]与管理,确保项目落地;二是优化专项资金使用,以项目化形式确定资金使用内容,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2.专项资金长期沉淀,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一是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长期挂账,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或并计收入。

整改措施:3月底前我局将修订财务管理办法,规范经费支出审核流程。同时全面清查学校(含下属企业等)往来款挂账情况和现有收费情况,杜绝“账外账”和违规收费现象。

二是近视眼防控视力检测设备闲置,专项资金作用未发挥。

整改措施:我局将督促相关学校做好捐赠设备入账管理,并有效使用近视防控视力检测设备。

三是部分培训项目资金补贴不够科学。

整改措施:2019年起该培训项目已取消。

(五)关于对直属公办学校食堂、校园超市监管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1.校园超市经营权保证金收取不合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2020年第四轮超市经营权招标已调整招标方案,在公开招标确定校园超市经营权承包企业的前提下,提高经营权保证金。

2.食堂、校园超市监管制度不健全,日常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相关学校均已建立校园超市、食堂的监督管理制度。同时各校将进一步加大对校园超市、食堂的检查力度,严格控制菜价毛利率。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校园超市、食堂运营。一是督促各校建立完善食堂、超市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年度专项检查;二是推进后勤服务和管理数字化改革,开发建设直属学校食堂信息化管理系统。

(六)关于部分直属公办学校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采购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暂行)》,规范采购范围和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二是加强对直属学校(单位)实施政府采购的指导和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七)其他问题

1.捐赠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我局将对直属学校教育基金会开展整改督查,要求学校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核算方式,管办分离。

2.内部审计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宁波市第X中学和宁波市X中学已将账务处理的申请报告报送我局职能处室,审核通过后将报市财政局进行审批,并根据市财政局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二、下一步的工作举措

我局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提高公办学校运行管理水平。

(一)强化职能管理,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办学校运行监督管理,提升内控防范质量,强化后期监察管理。完善学校管理体系,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加强编制管理,严控编外用工。坚持控总量、促规范、强监管,不断提升编外用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办学校财务核算、奖助学金、后勤采购等相关政策,形成系统化的制度体系。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杜绝资金沉淀。

宁波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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